招标: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数字化审判系统建设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2020-0049

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数字化审判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72

最高限价(万元):272

采购需求:采购数字化审判系统一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2.2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要求,云南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等当事人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有助于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中,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故按要求本项目将优先就近来购本地或本省产品和服务;2.3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2.4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2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起至开标时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3.3投标人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8-28 08:30至2020-09-03 17:00,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9-1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3 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1.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账 号:6232813960000684642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业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2.其他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提交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账 号:5305 0172 8637 0000 0199联系人:张春仟联系电话:0875?2236039(代理费事项)3.公告发布媒体3.1本公告将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4.监督电话: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0871-63956098、63956099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3587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堡城北路与经六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5887693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

联系方式:1398705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惠莉

电 话:1398705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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